廉洁自律承诺书
关于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四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自律承诺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1
一、廉洁自律承诺
作为 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谨在此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纪律,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的招投标活动,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处理。
二、回避承诺
本人受 (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邀请,担任 项目(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评委。本人郑重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违反,同意取消本人评标专家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2
元旦、春节临近,正值全县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之际,为积极响应省纪委常委会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出的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倡议,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委、省纪委“铁纪、铁军、铁腕”和市纪委”十不准、十必须”要求,坚持做到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责己从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开承诺:
1、带头拒绝违规收送年货节礼、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提货券和电子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2、带头拒绝参与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安排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
3、带头拒绝出入私人会所;
4、带头拒绝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名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5、带头杜绝违规用车行为;
6、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上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如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一律按违纪上限问责处理。
1.严格执行《廉政准则》。
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条例》。
3.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4.坚决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
5.不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对联等物品。
6.不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7.不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类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8.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9.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10.不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11.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12.不公车私用。
以上承诺,决不弄虚作假,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和党员群众监督,如果违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单 位(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预防岗位职务犯罪,树立监理人的良好形象,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本人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若发生违反承诺书条款的事件,本人愿意接受有关处罚,直至吊销执业资格证和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依法办事,恪尽职守,严格按合同约定,为工程提供优质监理服务,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如实收集整理好各类资料、档案,不做假资料或“账外账”,并对自己签认的各种资料负责。
4、不以任何形式向施工方、材料供货方索取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财物,不在施工方、供货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与受监理方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等业务活动在私下商谈而达到相互的利益,不干预施工方自主经营及工作安排,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6、遵守社会公德,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共资源进行营
利性活动。
7、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在聘用单位从事监理工作,不擅自离聘,对因个人擅离职守给工程或聘用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工作单位(盖章):
日期: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4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现根据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 责任范围
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党委、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责任考核
(一)将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接受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责任追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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