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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发布于:2022-01-27 22:34:12 作者:

福尔摩斯读后感集合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集合15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1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我非常钦佩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面对一个个案件,十分冷静,从不心急。他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比如一个鞋印、一块血迹,还有一些对于我们来说跟案件没有关系的东西,他都能从中找到一个个证明。如:一个鞋印有多长,鞋底的纹路有多深,他便能立刻知道凶手大约有多高,体重是多少。从这个案例中我感觉到我们要处处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面对再复杂的事情,我们都要冷静对待,不能心急,因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有条有序的进行。因此,我想到一件事情。

  由于七月份我要钢琴考级,所以七月份没有做什么作业,大部分作业都堆到了八月份,眼看就快要开学了,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做,我心里难免会有些儿发慌,一发慌就心烦,然后就不想写作业,可当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我就不这么想了,在最后仅剩的半个月里一直努力,每天都把时间安排的仅仅有条,没过几天就写了一大半了。这样坚持下去,我还会有几天玩的时间呢!

  正是因为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学会了沉着冷静的面对任何事情,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

  同学们,我建议你们有空也去书店看看这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集》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xx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释然……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福尔摩斯读后感3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福尔摩斯读后感4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柯南。道尔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本书主人公福尔摩斯。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在层出不穷的疑案面前,福尔摩斯总能凭着自己的眼睛和头脑,拨开迷雾,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本书还反映了各种现象,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表现出作恶行凶、巧取豪夺;《黄面人》中的深厚母爱;《血字的研究》中的仇恨意识,整篇故事惊心动魄,但十分真实。

  福尔摩斯总能在案发现场找出一些对破案有用的蛛丝马迹,他还能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或外表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曾在哪儿呆过,真可谓是神机妙算啊。

  但福尔摩斯有时也会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但作者要渲染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坚毅和虚心,一次破案,并没有与现实相符,他反倒很虚心的接受,并要求自己要更加的细致。

  读了这本书后,我也对自己有了一些反省。有时考试时,半小时做完后,我总会无所事事,最多检查了两遍后,就好像一定能考满分了。但是,其实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检查出来,我并不细致,一些很容易的题都会做错,考卷发下来后,就懊恼不已,觉得所有的题我都会做,就是粗心,没有一题一题认真地检查。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要想福尔摩斯一样,抓住每一个小细节,做题要严谨、一丝不苟,这样才能考出优异的分数。

  福尔摩斯交给我很多道理,我由衷的喜欢他!

福尔摩斯读后感7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破解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福尔摩斯读后感8

  “生活是枯燥的,我的一生都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亚瑟·柯南道尔。

  前几天,我看了一《福尔摩斯探案集》,收获很多,下面让我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已经问世有100多年了,作者柯南道尔呕心沥血,终于将这个众人皆之的世界名著写了下来。故事以一位医生的记忆形式展开。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惊人的才智和非凡的动手能力。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将一些似乎毫无关联的案子拼凑在一起,将其中一些最不起眼的线索放大,从而得出结论。

  还记得《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根据墙上的血字,就能精确地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年龄、指甲修长……。就需要一个卷尺和一个放大器就能发现这么多的秘密,而且他出手不凡从未失误过,无论是什么样的杀人凶手或是什么聪明的博士,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他真正的职业是一个咨询侦探,这个职业看起来非常的不正经,但是他十分的正义是那些可恶罪犯的克星。他总是说我:"我看到的你也看到了,但你并没有去思考去推理。"

  福尔摩斯一个正义的化身,为人民服务,却从来不要报酬。柯南道尔写的不仅仅是谈故事,他反映了当年社会上某些人的人性——正义与罪恶。

  相信无论过多长时间,我都不会把这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忘掉。

福尔摩斯读后感9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在校园里办了借书卡之后,可以多看一些书了,书成了我心中最有趣的又有知识的“开心果。”

  经过仔细挑选,我看上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非常好看,让你看了有时紧张,有时高兴,有时激动,看了一遍还想看。今天我就和大家来介绍一下当中的一个内容——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个特别,让人紧张,又吸引人的案件。

  一天,有人说他在一家人的房子里看见一个惊恐的画面——一个女孩吓死了,两个男孩吓疯了,福尔摩斯很有爱心,决心要查出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当侦探当了很多年,非常有经验,到处问相关这三个人的信息,知道信息后还不明确,到那看了看有什么可疑,福尔摩斯在屋里左转转,右转转,看看灯,看看烟囱,转来转去,好像什么了没发现,有人开始怀疑,问了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想在这儿我可以问问他了解更多信息吧!在把自己发现的告诉他,想着就这样做了,果真了解了很多信息,把发现了什么告诉他,那些人才知道福尔摩斯是个多么细心的人。福尔摩斯回到家经过一步又一步的研究,一步又一步的实验,一步又一步的分析,终于判断出是有人用毒粉害了他们,他把这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找出了害他们的'人,并狠狠惩罚他。

  在我们生活中要细心,把一件事做完整,对事物要仔细观,它的一点一滴,对事件要平静,不能心急,不然的话会把事弄糟的。我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自从上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我学到了很多。书中的两位伟大的研究者,华生博士和福尔摩斯先生,最值得我研究。他们的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中,中国人和福尔摩斯刚刚认识,不久就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在故事中,他们到达了现场。福尔摩斯环顾了一下尸体,发现到处都是。在墙上,他发现了一个用血写的英文单词——。侦探根据细节判断凶手非常高,大约6英尺高,一步可以走4步。5英尺,穿着方形靴子,是个中年人。经过日复一日的调查,杰弗逊终于被抓获凶手。希望。凶手也说了实话,成功破案!

  过了一会儿,一位年轻女士收到了一封里面有珍珠的奇怪的信。这位年轻女士的父亲几年前失踪了,想向侦探寻求帮助。信上说:“晚上7点在大剧院外面等着。”晚上7点,这位年轻女士准时到达了大剧院。一位绅士走出来说:主人在等你。福尔摩斯告诉这位年轻女士,她的父亲心脏病发作,如果他没有生病的话,他可能还活着。这位年轻的女士非常伤心,希望福尔摩斯能找到她的父亲。神奇的福尔摩斯终于找到了她的父亲,这个案子成功地解决了。

  读完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聪明的福尔摩斯,简单的华生医生,他们成功地以从聪明到聪明,从简单到简单的方式解决了200多个案例。他们仔细观察、仔细考虑并成功了。这种精神品质值得我和大家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xx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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