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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民政局应急管理值班工作制度参考

发布于:2020-11-16 21:21:21 作者:

黔西南州民政局应急管理值班工作制度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及时掌握反馈重要信息,处置紧急重要情况,根据州委、州政府及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黔西南州民政局工作规则》和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黔西南州民政局应急管理值班工作制度参考

  一、值班时间和人员

  1.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科级(包含)以下干部轮值,局领导带班.

  2.工作日白班由办公室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人值班.工作日12:00-14:30、夜班及非工作日白班、夜班由局机关干部轮值.

  3.工作日白班值班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同;工作日夜班值班时间从当日下午下班时间到次日上午上班时间;非工作日上午值班时间为8:30-13:30,下午值班时间为13:30-18:00,夜班值班时间为18:00-次日8:30.

  二、值班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

  1.文电接收及处置.非急件,须详细做好记录,并转交下一班,直至工作日移交办公室运转;急件应立即通报办公室负责同志,由办公室立即运转.

  2.应急情况的受理及处置.遇到应急事件,值班人员首先做好初步处置工作,及时与有关科室负责同志联系作妥善处置;必要时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按局领导指示要求做好下一步处置工作;遇到重特大事件,直接向局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3.信访接待及处置.热心接待上访人员,熟悉相关政策的,当场予以解答;疑难信访事件,须立即通报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会同信访办公室接待;值夜班期间遇到信访人员不愿离去的.,须妥善安置.

  4.来电来人咨询处置.熟悉相关政策的,当场予以解答;如不熟悉相关政策,须耐心解释,告知咨询者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并积极帮助联系有关人员.

  5.督查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民政部门值班情况.每次值班期间,局值班人员应抽查2个以上的县(市、试验区)值班情况,主要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并做好抽查记录,值班室按月汇总抽查情况.

  6.做好局办公楼重要部位的防火、防盗巡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向局领导报告.

  7.严格执行重大情况零报告制度.每日12:00前,值班人员要向省民政厅、州委办公室信息科、州政府应急办报送当日值班快报,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重大突发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并第一时间报送处置情况.

  8.完成值班工作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工作纪律

  1.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岗.下一班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短时迟到的,须主动与上一班值班人员联系,说明情况.避免发生无人值班的“空班”现象.交接班以值班记录为依据.

  2.值班人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值班,要将调班情况报值班室登记.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值班时无故离岗,将作为干部召回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接好工作事项和值班设备,完成交接班工作.固定值班电话要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电话不得设为转移呼叫.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5.不在值班室会客、聊天和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

  6.全体公务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应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如遇紧急事件时,须第一时间到达局值班室,协调处理应急情况.如带班领导临时有事,必须提前请其他领导带班,同时告知办公室.

  7.违反值班工作纪律,视具体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轻重追究责任.

  四、值班工作组织

  1.局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局值班表,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2.局机关各科室、局负责同志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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