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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布于:2021-12-08 12:31:03 作者:

精选安全生产协议书7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安全生产协议书7篇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钢筋班组(班组)

  为了加强对各队、班组的施工安全目标管理,保证各队、班组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各队、班组在各项施工中无事故,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下去,特制定本包保责任书。

  一、包保指标:

  1、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轻伤事故率3‰。

  2、职工安全教育率100%。

  3、分部分项,各工序安全交底率100%。

  4、事故损失率控制在0.4万元/百万元

  二、确保措施:

  施工队长、班组组长是安全施工的关键人物,对施工现场的情况,班组人员的思想状况,施工环境的变化,班组人员的调动,他既应熟悉又要招待起着安全施工的主导作用,因此:

  1、队长、班组长是本队、班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因此,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全面执行国家《劳动法》,强化安全管理,接受公司、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本队、班组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熟悉本队、班组人员思想、技术、身体状况等,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安排适当工作。

  3、要努力学习技术,教育本队、班组人员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令,并可向上级报告。

  4、组织队、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接受专职(兼)安全员的指导。

  5、要经常检查作业区的安全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否则,对重大事故隐患和违章要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交叉作业造成的事故后果,哪方造成事故哪方负责)

  6、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7、要加强对施工机具使用的管理,要讲明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经常检查使用情况,预防事故的发生。

  8、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对本班组的人员进行分部分项、逐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率要达到100%,安全教育率要达到100%。

  9、因安全工作不落实,造成各类人员、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要视情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给予处罚。

  甲方:

  项目部施工队、班组:

  乙方:

  项目部经理:

  队长:

  二OXX年X月XX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协议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等。

  2、应提供“外协单位准入证明”原件。

  3、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B类人员”安全上岗证原件。

  4、应提供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

  5、应提供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原件。

  6、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7、工程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

  分包方在工程项目( )施工期间,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员重伤事故、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无重大厂内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重大建(构)筑物倒塌、无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无重大卫生防疫事故等。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

  1、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1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1.2 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1.3 对承包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

  1.4 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上岗前的体检工作,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5 负责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1.6 应建立施工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区域责任书”,明确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

  1.7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清包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前组织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1.8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9 负责完善作业区域的孔洞盖板、防护栏杆、手扶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依照相关约定对区域责任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1.10 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许可”规定,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11 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13 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14 传达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16 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17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1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分管单位(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全面遵守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2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2.3 对入场所有人员上报项目部、提供身份证件,对施工过程中入场、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2.4 提供本单位的施工资质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5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规定,相关资料保存齐全,入场前将自带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清单上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检验和资料审查。

  2.6 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调整施工人员时必须履行手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新入厂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8 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2.9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批规定,组织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工作,做好作业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10 严格落实发包方的“工作许可”规定,做到无技术措施、无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与奖惩。

  2.12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

  2.13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2.14参加发包方组织进行的应急抢险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

  2.15 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检举。

  2.16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发包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2.17 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18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六、检查考核

  1、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万--20万元,或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2、事故考核标准

  2.1 发生轻伤事故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

  2.2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或重大卫生防疫事故时(非自身管理责任的意外情况除外),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

  2.3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及以上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2.4 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总承包方:

  项目负责人: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经济效益。特签订本协议书。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项目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3、各项目部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从事工程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气焊、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责任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6、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工程机械要严格执行《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其它工程机械要做好备案、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7、各责任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新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各个工程要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员,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做好巡视督察工作,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立即制止。

  9、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

  1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项目负责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收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工资卡和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防火知识,进行消防演练。健全消防保卫制度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13、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用电热毯及电炉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项目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防火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由项目责任人负责。

  15、公司安全部门,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处置。情节严重的要处以经济罚款。项目部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立即组织落实,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整改完毕报整改回复单。

  16、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伤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时上报。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项目负责人负担。

  17、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在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签订单位:

  公司法人: 项目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乙方: (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

  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盖章)

  或代理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或代理委托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5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均有对各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

  3、甲方的起重信号工必须持有市级颁发的有效证件,乙方配合施工的机械人员也必须同样持有市级颁发的有效证件。

  4、甲乙双方吊车司机和吊装信号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甲乙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和附件(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补充标准》中的有关条款。

  2、甲方必须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提供足够设备安装的作业场地,并保证运输道路通畅,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安全正常进行。

  3、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方案中数据和要求,进行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基础施工过程中应由乙方监督指导,不得擅自改动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如必须改动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是满足乙方设备安装方案中各项要求的合格基础,并在验收中出具各项实测数据和资料。

  5、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吊运建筑施工材料的吊具、索具必须是满足使用要求的,规范的。

  6、甲方提供的信号指挥人员,挂钩应是相对固定的,持有效证件的。

  7、夜间施工甲方必须保证有良好的现场照明。

  8、甲方应满足乙方一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9、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指示吊车司机或信号工违章指挥。

  10、由于甲方或乙方安全措施不利,吊具、索具使用配置不当,违章指挥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的,一切由提供方负责。

  11、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因其不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12、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目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是天津市建委建档,有资质、有营业执照、有市建委统一颁发的设备统一编号合格产品。

  2、乙方的吊车司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3、乙方的吊车司机在工作中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4、在施工作业中乙方吊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5、在设备安装、调试等各项工作完成后,乙方检查验收人员必须出具填写好的验收资料,交甲方参加检查验收人员,以备甲方及时存档。

  6、乙方负责对吊车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塔吊安全正常运行。

  7、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8、由乙方塔吊司机因违章作业引发或造成安全事故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甲方:

  乙方: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7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

  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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