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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机动车驾驶考核标准

发布于:2020-12-09 16:39:43 作者:

超车-机动车驾驶考核标准

  超车是考核机动车驾驶人正确选择路段和时机,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超越前车的'能力。

  1、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完成超车动作”后,确认是否有超车条件。即要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150米以内没有来车,并在交通法规许可的路段和情况下进行。

  2、 在超车时,应先打开左转向灯(大于3秒),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禁止鸣喇叭地区和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后,加速并与被超越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

  3、在超越前车后,不可向右急转动方向盘,应保持超车时的速度。

  4、当超出被超越车20米以外再开右转向灯(大于3秒),驶回原车道。

  5、 当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可等待条件允许时,完成超车动作,禁止右侧超车。

  考核标准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不合格;

  (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6)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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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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