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制度
超市管理制度 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超市管理制度 1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中。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关闭;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6.楼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xx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四).小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华联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xx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华联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9.对保安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六).防火检查制度
1.营业小组及其它部门要设立一名防火检查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2.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3.各部门要在经理(主管)带领下,每月要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保安部汇报(书面材料)。
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附:《消防安全日查情况表》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情况
4.遗留隐患具体情况
5.保安主管签字,并签署意见
超市管理制度 2
第一章岗位职责
一、店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门店经营状况负直接责任;
2、根据店员人数和经营品种,划分销售考核小组,每日并做好各小组销售额统计;
3、负责组织对店员进行岗位培训,学习店内各项工作流程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奖罚;
4、负责店内人员考勤、新员工面试、排班安排、审核各项报表;
5、根据店内商品销售情况和库存,负责向公司采购员下达蔬果采购订单,其他商品直接联系供应商配货;
6、负责组织店员进行到货验收,检查蔬果新鲜度、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等质量情况,不合格商品拒绝进店,并及时反馈给采购员和供应商;
7、负责商品陈列、商品价签、商品护养的检查和管理;
8、做好店内预包装食品库存清点,负责及时联系供应商办理退货;
9、及时做好蔬果及其他新鲜食品存货的促销,降低商品损耗;
10、落实店内各种设备、用具的责任人,并监督检查;
11、划分店内卫生责任区,并跟踪检查,保持门店有良好的购物环境;
12、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商品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善措施;
13、积极组织店员做好充值卡业务的推广和销售;
14、、及时处理店内异常情况、顾客纠纷和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汇报总经理;
15、督促收银员及时按公司规定上交营业款,保障资金安全;
16、掌握消防知识,熟悉店内消防设备的使用,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17、代表超市与政府相关部门、周边商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18、负责召开班前会议,总结和布置具体工作;
19、保持与店员良好沟通交流,关心员工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店员岗位职责
三、收银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试用期管理
1、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到期后,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公司若发现其品行不良,工作无成绩或有其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为,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
3、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不享受其它薪酬待遇和福利,被公司辞退的,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自行离职的,不支付工资。
二、工作时间
员工每月休息2天,由店长安排调休。具体规定如下:
1、店长负责按月制定排班表,店员调休按排班表执行,店长调休,需报总经理备案。店长休假时应指定好岗位代理人,将工作提前要求交接清楚,并在排班表上面明确岗位代理人。
2、员工如在非调休日申请调休,则按请假规定办理,不视为调休,作事假计算。员工间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调换班的,需经所在店长批准,未经同意,私自调班,双方均按事假处理。
三、考勤管理
四、休假管理
(一)请假规定
(二)请假扣款
五、辞职、辞退和离职管理
(一)辞职:员工如需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需提前3天),经核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其它待遇。
(二)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1、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总经理教育后仍不改正;
2、在工作场所先动手打人;
3、收受供应商或其它第三方回扣或礼品,金额在20xx元以上;
4、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2万元;
5、辱骂顾客;
6、未经公司同意,在店内私自销售他人商品;
7、迟到、早退月累计达7次;
8、偷窃公司财物或将顾客丢失物品据为己有。
9、挪用营业款、做假帐。
(三)离职手续办理员工无论是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开除、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在离开公司前均应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具体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办公设备、工用具等公司物品;
2.公司有关的印章和钥匙;
3.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等其它公司资料;
4.个人的工作进展、保管的账目、注意事项等工作内容;
5.归还公司借款;
6.如果与公司签订有其他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按其约定办理;
离职人员按上述事项办理移交后,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经所属店长、人事主管和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移交工作应在3日内完成,办妥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原职。如未经批准离开公司或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公司一律作擅自离职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在公司的所有权益,同时保留对其追讨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店长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一、营业前准备
1.店长须提前进入店铺(具体提前时间根据门店位置另行通知)。
2.自我检查仪容仪表,整齐着装,检查店员到岗情况。
3.生鲜水产进货验收或查看清点。
4.召开晨会,明确当日工作重点,会议时间在5分钟之内。
5.安排店员打扫卫生,整理货架。
6.分配完工作后,检查店内冰柜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检查收银区的扫描枪是否正常、资料表等营业中所需的所有备用品是否齐全。
8.检查店员的卫生完成情况和货架整理情况。
二、营业中工作
三、营业结束工作
1.检查各员工责任区卫生打扫情况。
2.督促收银员清点当日收银现金,交公司财务。
3.将当日销售额和进货单录入电脑。
4.做好当日销售报表。
5.如遇月盘点日,应组织好店员的盘点工作,在盘点无误后方可下班。
6.关闭店铺内所有电器(除保鲜库、冰柜),锁门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第四章门店员工工作规范和处罚制度
一、员工行为规范
1、服从店长工作安排,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后陈述,但必须先执行;
2、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保持整洁。女性可化淡妆,不可喷浓烈香水,长头发应扎整齐;
3、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工作区抽烟、吃零食、玩手机;
4、在营业区域内不允许摆放私人物品,个人饮用水杯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5、不允许在店内营业区域就餐
6、顾客购物或咨询时,不允许当着客户面接听私人电话;
7、不得在店内营业区域聚堆闲聊,嬉闹,不随便与客户开玩笑;
8、在店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上交店长并登记处理;
9、不私留、私分店内赠品;
10、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11、不得在营业区域内吐痰、梳理头发,化妆;
12、保守商业机密,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店内日营业额;
13、不得赊销店内商品。
二、门店卫生规范
三、营业员作业规范
1、理货时要将不同大类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陈列美观;
2、补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店长,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架,并报店长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做好防窃、防损;
5、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6、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7、凡顾客咨询与门店经营有关问题时,必须热情回答,如无法回答客户咨询的问题时,应向其他人员或店长咨询,得到正确答复后,第一时间回复客户,不得以“不知道”或“让客户联系其他人”敷衍客户。
四、商品管理规范
(一)商品收货:
1、新鲜水产品收货:由店长负责称重验收,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2、预包装食品收货:由店长负责收货,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公司上架要求;
(4)不得接受变质破损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
(5)收货人签收时要标注收货日期,收货单不得涂改。
(二)商品陈列:
1、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2、摆放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3、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4、易放易拿,标签对应,陈列完整。
5、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
(三)预包装食品临期下架规定:
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其他保质期产品提前三分之一时间下架。
(四)货架商品盘点:由店长组织各责任区店员负责清点。具体要求如下:
1、清点数量务必准确,不可漏盘、错盘、多盘,在通常情况下由两人同时进行。
2、盘点完后相互抽查,如有三处以上的数字错误,必须返工重盘。
3、盘点表由盘点人签字后交店长。
(五)商品报损
门店当日报损商品必须填写报损单,并详细说明报损原因,次日上午报送总经理。
五、安全管理规范
1、全体店员必须掌握店内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常识;
2、店内消防通道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3、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4、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超市。
六、处罚措施:
门店员工应认真学习以上各项工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罚:
超市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维护本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方式
一、超市外道路的卫生工作由街道清洁工负责。
二、超市外“门前三包”范围内及超市内的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由本超市组织落实。
第三条 食品卫生
一、干鲜果品类卫生:
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二、熟食制品卫生:
一)出售熟食制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二)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三)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四)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三、糕点食品卫生
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二)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四、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出售。
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第四条 本制度由乐呵呵超市制定,即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 4
一、促销员日常管理条例
1.促销员应遵守本商场一切规章制度。
2.促销员应要求仪表端正,统一佩戴“促销员”工牌,统一按商场要求着装(特殊部门除外);穿白色长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凉鞋、松糕鞋、拖鞋禁穿)。
3.促销员的上班时间、休息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促销员在公司期间有事假、病假等其它需要请假的,由部门主管和供应商同意方可。促销员应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社会活动和企业内部文化活动。
二、促销员守则
1.必须统一穿戴某超市规定制服及工牌,严禁私借制服及工牌。
2.严禁诋毁其它商品和擅自撕毁、污损POP
3.严禁怠慢顾客或隐瞒、抵触投诉
4.严禁误导顾客及随意性促销
5.必须在规定范围内按规定要求站立促销,并随时服务顾客
6.必须随时保持本促销区域的安全卫生,
7.严禁串岗,扎堆闲聊,依靠货架,坐蹲商品,办理私事及其它禁止行为
8.严禁偷盗公司财产及克扣、截留和私分赠品
9.恪守超市的保密制度,严禁泄漏店内各项机密。
三、一般违规处理
1.无故迟到或早退;吃饭休息时间超过一小时
2.不戴工牌或不适当地佩戴工牌
3.不保持仪容、仪表的整洁(头发、衣衫不整、衣衫有明显污渍)
4.当班时间不穿工服、衣着不正确(白衬衫扎在裤腰里面) 5.促销员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仓库
6.追逐、拉扯顾客
7.促销员在上班期间使用商场的存包柜
8.促销员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9.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10.在公司内粗言秽语和随地吐痰
11.擅离工作岗位和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
12.下班或休假期间无故在公司逗留(穿工衣)
13.行为不检,如高声大笑、嬉戏追逐、喧哗、吵闹等
14.工作时间收看收听广播、电视、看报、吃零食等
15.未能保持工衣柜及本人工作范围内的整洁卫生
16.不遵从部门主管安排的上、下班及用餐时间
17.故意将工作效率降低和怠工
18.不在规定区域更衣和饮食
19.其它违规行为,情节轻微
凡违反上述条例规定行为者,将给于50-100元罚款处理。三次以上清理出场
四、严重违规处理(书面通知)无故旷工
与顾客发生吵闹打架等严重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有偷盗、泄密、私下交易、场外循环等违规行为私自更改排面位置、排面大小;随意动用非促销商品用试用装在商场内化妆(给顾客演示除外)、试用、试吃商场内商品
在场内拉单、派名片
三次连续受同类一般违规处罚且教育无效者有意诋毁其它商品和擅自撕毁、污损他人POP不服从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的管理与监督当班时间内睡觉隐瞒或不理会顾客投诉克扣、截留和私分赠品
其它严重违反公司促销管理规定的行为上班时间内有购物行为
凡有以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退,并处以200元以
上的罚款,其本人及担保人对其有损公司利益的一切行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一般违规行为由相应部门主管执行、并报本处处长严重违规处罚由相应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
超市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
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
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
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
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
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
(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
(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超市管理制度 6
(一)早上7:00卖场开门营业前,当班收银员应在当班组长的监督下,将备用金清点完毕,7:00准时走进收银台内开始检查收银机、卡机、小票打印机、验钞机、扫描平台是否能够正常工作,是否处于联网状态,将当日工作所需购物袋、零钱、小票纸整理到位,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组长。
(二)收银员需每日清理收银台内卫生,在闲暇时整理收银台内商品,缺货时应及时将要货单整理好交给组长,严禁收银员闲暇时离开收银台到店外活动。
(三)收银员严禁携带私人现金、背包等物品进收银台,收银台仅可存放水杯、手纸这两种个人物品。
(四)收银员当班时应着装整齐,不得涂抹指甲油和浓妆艳抹,头发必须盘起或扎起。
(五)收银员在收银时必须站着工作,无人交款时可以坐下休息,严禁无人结账时随意打开钱箱点钱。收银员在销售时如发现不能销售的商品应存放一边,并在不忙时通知组长。
(六)收银员在需要离开收银台时必须通知组长,经组长允许并确认有人守在门口时才能离开。具体吃饭时间由各卖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单人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七)收银员离开收银台时必须将钱箱、钱袋锁好,并将'暂停收银'牌放在收银台明显位置后才能离开,严禁他人在收银员离开时进收银台。
(八)当班收银员严禁在收银台内玩手机、吃东西、看书报,不得与顾客营业员以及业务员闲谈。
(九)收银员需要换零钱时需要通知组长,并通过组长调换零钱,周末如需到办公室换零钱,组长必须在场,收银员严禁直接向外直接兑换零钱。
(十)晚间分机结账时间为9:30分,主机结账时间为9:45,组长和收银员在办公室点完收入封包,收银员将备用金锁到专用柜内,并和组长共同确认需投至保险柜的钱袋数量以及金额,将详细信息记在交接本上,双方签字确认,钱袋转至组长处保存,期间钱袋严禁过手他人。
(十一)晚间去保卫处投钱时b区由组长和一位收银员陪同,c区由组长和一位收银员陪同,并填写营业款上交登记表签完字后两个当班组长一位负责清点钱袋数量和投钱,另一位负责用直尺核查钱袋是否投到位。无关人员不许搭送款车。
(十二)晚间必须由组长通知收银台关机,收银员正常结账并打出结账小票后才可关机,须按照关机要求关闭机器和电源,收银台内严禁插其他电器电源。
(十三)收银员严禁与顾客发生冲突,结账发生错误时应立即向顾客致歉,并请组长或店长来处理。退货需经店长、组长同意并在退货小票签好字后同当日收入一同上交。
(十四)收银员在销售盒装商品时应将包装盒打开核对包装内商品是否一致,结完帐后应主动将购物小票递给同学,提醒其出门时主动出示,收银员在结账的过程中应随时检测收银机是否处于联网状态。
(十五)每日19:50分收银员需将卡机数核对准确并记录下来。
(十六)不当班的收银员严禁在休息时来卖场。
(十七)当班收银员如需在卖场内购买商品,必须由组长代为购买。
(十八)b区由当班收银员负责在闭店后拉闸关电,c区由组长负责拉闸关电。
(十九)面值20元以上必须用验钞机验一遍。
(二十)收银员应用黑色碳素笔在收银报表上注明b、c区和姓名。信封上也应标明年、月、日、营业收入、收银员姓名、组长姓名、共几包、此包为第几包。
(二十一)进行饭卡操作时应询问'这是你的饭卡么'后再刷,如出现多刷的情况,需由组长和同学共同去查卡处查询确认后方可退款。
(二十二)如有同学将私人物品丢到卖场,其认领时应找组长登记学生证后才可将遗失物品还给同学。
(二十三)啤酒押金必须交现金,不能刷卡。
(二十四)结账步骤:扫码———结算总金额———收顾客钱款———找零———入袋(唱总———唱收———唱零)。
(二十五)现金结账'+'———金额———回车;饭卡结账'+'———f———金额———回车;挂账'g'———金额———回车。
(二十六)分机与主机半月轮换一次,营业收入要保密,严禁收银员与他人随意讨论营业收入。
(二十七)收银员如要离岗,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办公室。
超市管理制度 7
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服从灯房人员管理。
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架对号取用矿灯、自救器,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发现损害者由使用人赔偿。
三、进出灯房时,要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100元/人次。
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害的,按价赔偿。
五、用灯人员应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粘有煤灰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
六、出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充电指示灯显示红色为正常充电状态)。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
七、进入灯房人员发现未锁的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如私自将其他员工的矿灯和自救器取走的按盗窃设备交保卫部门处理。
八、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害后,必须及时送灯房维修室修理。如有矿灯、自救器损害未及时送修理室修理的处以50——100元罚款。
九、没有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等)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交回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元/人次。
十、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严禁出现敲打、撞击、投掷、拆卸等现象。如发现井下私自拆卸按三违处罚100元/次。
十一、用灯人员丢失钥匙后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加盖机电科公章后到灯房及时更换钥匙,每把钥匙50元,钥匙丢失不及时办理更换,发生矿灯、自救器丢失现象,使用人按价赔偿。
十二、充电柜内只准放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放手机、钱包、饮料、食物等其他物品,出现丢失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检查发现放置其他物品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三、如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调出或辞职,必须到灯房交清矿灯、自救器、钥匙后,方可办理签字手续。新入职员工凭调令办理用灯手续。
十四、用灯人员严禁转借,每人限用一盏灯必须专人专号专灯、专自救器,发现矿灯、自救器转借他人者罚款100元/人次。
十五、设施完好而丢失矿灯、自救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因设施损害而丢失的,灯房值班人员负责。矿灯丢失罚300元/盏,自救器丢失罚150元/台。
十六、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加强维护。发现没有及时充电矿灯应及时进行充电工作,并保持充电柜及室内清洁卫生。
十七、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矿灯和自救器,并及时将本单位超过一周以上不用灯人员及工伤、长期请假等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灯房,值班人员按照名单将矿灯退出充电状态,防止过充电。休班人员回矿时及时通知灯房将矿灯处于正常充电状态。如因长时间不用造成矿灯过充电损害,使用者按价赔偿。
十八、外单位使用矿灯必须持领灯牌到灯房领取并及时登记信息。
机电科
20xx.4.23
超市管理制度 8
有很多的连锁超市或是独立的小型超市,但凡有员工工作,公司都会制定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某超市人事管理制度的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
(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
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 .
超市管理制度 9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售货员要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端正,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严禁混放。
4、一定要定点采购,索取销售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进货清单及发票。进货不能太多,做到及时进货,及时售完,不积压食品。
5、进货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进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将追究承包人责任。
6、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承包人负完全责任。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9、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10、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
11、出售时发现食品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学生反应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12、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与监督,随时接受学校、工商、防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
13、超市不得全天开放,上午第一节课前开放1小时;中午放学后开放半小时;
下午放学后开放1小时;晚自习后开放半小时。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自由购买,不得强卖,不向学生出售烟、酒等副食品,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没收。
超市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超市)采购食品,应当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
1.营业执照;
2.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3.检验(检疫)证明;
4.销售票据;
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7.进口食品报关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第三条本企业(超市)从事食品经营,应当运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根据查验票证,及时、准确录入食品准入备案信息。内容包括:食品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食品生产者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有效期、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及质量合格证明信息。如果购进食品为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或者荣获中国名牌认证、驰名商标等,还须录入有机食品认证号、保健食品认证号、中国名牌认证号、绿色食品认证号、无公害农产品(食品)认证号、驰名商标认证号和QS标志号。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各类证照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四条对需要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本企业(超市)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本企业(超市)按照食品广告的宣传购进食品时,采购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第十条本企业(超市)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
超市管理制度 11
1、 收银员必须统一着装、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披发和留长指甲。
2、 收银员必须比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做收银前准备工作;
3、 收银员不可以随意打开钱箱清点现金;
4、 收银员在收银工作中出现作弊行为经防损部查实后按**盗窃行为处理。
5、 打折、取消、退货等必须由相关权限责任人授权操作,如发现收银员擅自盗用他人密码进行越权操作,视同盗窃行为严肃处理。
6、 收银员不得私自调班和换台,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岗须同领班或相邻收银员打招呼。
7、 收银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顾客投诉视情节轻重处罚。
8、 收银员必须使用服务用语、热情有礼、有问必答。
9、 上岗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外包装的商品(牙膏、化妆品、电器、床上用品)一定要拆开来看。
10、不带私款上岗、不贪*公款、不私兑外币、或将营业款带出场外。
11、有权拒绝任何人上机操作,有权拒绝任何人坐支销售现金。
12、收银员不得为家人或亲朋好友作结账服务。
13、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14、收银员应爱护收银机及相关设施设备,做好清洁保养工作,保证收银设施设备正常。
15、收银员必须熟悉商品的价格及摆放位置,随时了解店内的促销活动以及商品变价情况。
16、收银台下不得摆放商品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水杯及办公用品都得摆放整齐。
超市管理制度 12
(一)核查经销商仓库库存,向分店要货单,核查分店库存,分析卖场商品实际销售情况。
(二)生成订单,打印订单,进货跟踪。
(三)新品进店:审核商品—收取进店费—确定销售价格——建立商品资料。
(四)原有商品:根据供应商调价通知调整商品基本资料和价格。
(五)继续销售。
超市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为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素质,调动广大员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顾客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xx超市全体员工。
三、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前,应认真检查仪表仪容是否规范,工牌是否佩戴规范。
(2)在指定区域排队,准备参加班前会。
(3)班前会时,认真听讲,服从安排。
(4)班前会完毕后,根据开会资料,进行补货、清洁及开店前的准备工作,迎接顾客到来。
(5)整理陈列商品,及时补充商品,做到库有柜有。商品陈列要到达整齐、清洁、丰满、美观,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陈列,既要方便顾客挑选,又要摆放安全。
(6)整理检查商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和“三无”商品(无品名、厂名、厂址)一律不准上柜。
(7)检查标签和广告标识,做到标识准确,一货一签(散装除外),货签对位,字迹清楚,pop悬挂规范。
(8)备好零用钱和包装用品,售货工具(扎口袋、封口带、扎口机、电子秤、刀、剪、夹子、小票、笔)。
(9)在超市通道遇见顾客时,应主动给顾客让道。
(10)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并保证正常工作进行。
(11)出入员工通道时须佩带工牌,不许携带私人物品进入超市。
(12)员工下班时,不得在超市长时间逗留、闲聊。
(13)防损、防火安全
①每位员工应具备较强的防损、防火意识,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生。
②在营业现场发现盗窃行为及现象时,应立即制止,并迅速通知管理人员。
③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下班认真检查水源、电源的关掉情景。
④见到顾客遗失的财物应立即上交服务台。
⑤防火卷帘门下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
(15)班前会
①员工每一天列队召开班前会,管理员按排当日工作,并检查员工仪表、仪容情景。
(16)交接班
①交接班前,早班员工应将交接班资料(如班前会资料;商场布置的工作;上午销售中的问题;商品情景等)记录下来,确保交接资料全面、准确。
②午时班员工换好工装,戴好工牌,自查仪表仪容贴合要求后,提前10分钟方可进入专柜交接。
③交接完毕,早班员工应迅速离岗。
④上、下班员工不许在营业现场更换工装及整理仪表仪容,下班员工严禁在本岗位逗留,与在岗员工闲聊。严禁因交接班而影响接待顾客。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经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职责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提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对待每位顾客必须一视同仁、诚信无欺、不准以貌取人。
2、上班时必须穿公司统一规定的工作服,配戴工作牌,未穿工作服或未戴工作牌者,一律不准进入卖场。
3、遵守并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
每月迟到10分钟以内且不超过3次,将不做任何处罚。
超出后每分钟扣1元,以此类推,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不准将早点或其它食物带入卖场内食用,不准先打上班考勤卡再外出吃早点、中餐或晚餐,不准把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物品从员工通道带入卖场内。
5、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窜岗、相互聊天、不准在卖场内大声喧哗、不准在自我所管辖的范围内与朋友、亲属吹牛、谈笑,不准在上班时间内打接私人电话。
6、在为顾客服务时,必须面带笑容、热情周到、不准与顾客顶嘴、不准面无表情、态度冷淡。
7、在上班过程中,员工之间不准发生吵架、打架等有损卖场形象的行为,违者双方当事人公司将作辞退处理,并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及补助。
8、上班时必须站立服务,不准双手抱肩、手插裤包、不准双手叉腰、不准背靠货架等不良行为。
9、各柜员工、必须熟悉各自柜台产品的情景、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的性能、特点、产地、用途、规格、日期等商品情景。
10、当顾客买不到商品时,应向顾客道歉,并给予提议,其用语为“对不起此刻刚好缺货,让您白跑一趟,您要不要先买别的品牌试一试”或“您要不要留下您的电话和姓名,等新货到时立刻通知您”等。
11、不知如何回答顾客询问时,不能说“不明白”,应回答“对不起”请您等一下我请值班经理主管为您解答。
12、顾客询问商品是否新鲜时,应以肯定并确切的态度告诉顾客:“必须新鲜”,如果您买回去不满意,欢迎您拿来退钱或换货。
13、员工应经常使用如下礼貌礼貌用语:“您好,早上好中午好午时好晚上好!欢迎光临!请拿好,请慢走,祝您购物愉快!欢迎再次光临!”等服务用语
14、及时清理、检查柜台、货架上的商品是否整齐、丰满,检查商品标签是否与商品相符。
15、营业前各柜员工必须搞好本柜台四周环境卫生,使之整洁、美观、整理好货架上商品,商品陈列必须作到整齐、规范。
16、上班时,如自我有急事需外出办理,必须以书面方式申请。本柜柜长同意,值班主管审核方可离岗,未经同意或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17、坚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随时检查通道是否有空纸箱、垃圾等杂物。如果购物通道有障碍物影响顾客购物,应及时清除。
18、在卖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自我管辖范围内,如地板如有水迹、污渍的应自我主动拖扫干净。如发现对顾客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通知巡视员或柜组长立刻处理。若处理不掉的尽快通知商场经理。
19、变价商品更改价格必须把实物送到电脑室、电脑员更改价格后,才能更换标价签,不准私自加价、标价或私分商品。
20、各区域实物负责人必须对商品、现金、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严重损失,实物负责人承担一切职责。
21、卖场各区域领用物品必须先是报损商品,在没有报损商品的情景下,才能领用正常商品,领用商品时必须按正常的领用程序填写领用单方可领用,如需领换拖把等贵重商品,必须经商场经理同意。
22、自我用的水杯及打扫卫生用的拖把、扫把、水桶等必须收拾妥当。水杯、抹布不准摆放在货架上及商品后面,拖把、扫把、水桶等应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23、在上班期间,各区域员工若私自更改本柜或其它柜的商品价格,即把价格高的商品更换为价格低的商品。自我下班后或通知朋友、亲属前来购买,一经发现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取消当事人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助,其人公司做辞退处理。
24、经常检查商品的正面是否面向顾客,有无做到整齐码放及先进先出的原则,经常检查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本柜商品过期的或霉变的,按商品的价值由柜长、柜员承担相应职责。
25、凡是大宗购物的问到商场员工时,应及时与客服部(办公室)联系,由客服主管部门负责接待业务,各区域柜组长、员工不得私自向顾客承诺商品能够折价销售,必须通知客服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6、各柜组长、员工必须具有较强的防盗意识,异常留意对容易丢失的本柜商品及其它柜的商品,平时应多观察、多留意、多走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巡视人员。如发现顾客偷盗,员工内盗的应及时与卖场巡视人员联系,协助抓获的员工,将给予10-100元奖励。
27、若发现顾客偷盗或员工内盗而不闻不问,不举报的一经核实,一律给予辞退并扣除本人当月工资及其它补助。
28、员工在上班过程中,如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偷取卖场内商品的,包括赠品及促销产品,无论情节轻重,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月工资、奖金等一律扣除,并给予公司500元的经济补偿,本人作辞退处理。
29、男员工不准留长发、胡须、长指甲、染发、不戴耳坠等,女员工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披头散发等。
30、卖场全体员工必须严守卖场的商业秘密,切实维护商场的经济利益。
31、员工注重仪表、仪容、凡是身有酒味或酗酒者将一律不准进入卖场,如酗 酒者在上班时间内影响工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其人公司作辞退处理。
32、有事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提前请假,病假一天以内报请柜长批准,二天内报请主管批准,三天以上报请总经理。事假1天报请主管批准,2天以上呈报总经理,未经批准同意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3、遵守公司员工通道管理制度,自觉理解值班人员的工作例行检查,上、下班时按顺序排队打考勤卡,不准替人或叫其他人代打卡。
34、卖场在活动期间的抢购价商品,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私自隐藏或抢购,违者按内盗处理。上班时间,不准将包寄存在服务台或自动存包柜。
35、公司每月的一次员工大会,员工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按上班考勤算,不来参加会议或未经同意擅自不参加会议的,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36、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5天以上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扣发未发的全部工资、奖金等。
一、超市员工
1、超市员工每一天必须在开门之前把本柜组货架的商品卫生打扫干净,货源摆放整齐。如在巡店经理巡店时检查出以上问题,将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元—50元
2、超市货架、堆头、岛柜、冷藏柜等等不准出现闲杂物品,库存商品不准不封箱就陈列到货架上头,库存箱或商品应大小统一陈列;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超市员工每一天在配送中心的货源到超市以后,协助超市微机员理货,核对直配单数量和实际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商品的包装情景、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杜绝过期商品进入本柜组。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进行。处罚金额:20元—100元。
4、超市员工每一天检查本柜组的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三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一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一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半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半年的商品必须离到期三个月通知超市经理。然后由超市经理汇总报表上报采购经理。如不上报所造成的损失由超市负责并罚款。处罚金额:100元—200元。
5、超市员工应及时统计本柜组的所有缺货和需要的退换的货源,直接上报给部门经理,不准出现货架缺货现象,否则处罚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
6、超市员工应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不准出现与顾客争吵或态度恶劣现象,否则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超市员工应经常统计超市滞销商品和畅销商品,及时上报超市经理,所报结果由超市经理汇总上报配送中心进行处理,目的为增加超市柜组营业额。
二、超市收款人员
1、应树立超市良好形象,杜绝与顾客争吵现象,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超市经理进行处理,否则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如出现收款或输入错误,顾客找回,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及收款员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在超市每一天结账时,收款员必须认真核对帐目,如出现假币、账目不符现象,应及时通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认真核实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失误,将由超市经理与收款员承担。
4、在每一天的销售过程中,如发现超市收款员私自退货(经超市经理同意并签字的除外)的现象。处罚金额:20元—100元
5、收款机区域内不得出现杂物如:私人购买物品、寄存物品或商品,收款员应坚持收款机区域内卫生清洁,不准在收款机上张贴条码、编码,交班时应正常操作,更换收款员用户名。交班时应注意财务的交接情景,确认无误后上岗。出现问题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元—100元
6、收款员当天结账时,超市经理(或值班经理)需在场,如结账时出现短款或多款,数额较大的(低于5元以下的应属于人为现象)应及时告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核实求证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原因账务不清的,将由超市经理与收银员共同承担职责。
三、超市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
1、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章制度,对于超市内更换更新制度,促销人员及外赁区人员都将获得一份规章制度。
2、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应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定的工作时间,全部登记点名,(和超市内部员工一齐点名,上班、下班)如发现上班时间发现员工空岗、迟到、早退现象,巡店经理发现后进进行做来源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3、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装,不穿工装一律不准在卖场内;
4、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不允许长时间接待亲戚、友人等或长时间通电话,冷落顾客,如有发现,巡店经理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5、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做场外交易(以低于超市内价格售与顾客或加赠于顾客礼品)。处罚金额:100元—500元
6、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或休班时间一律不准在卖场内吃饭,听MP3、玩手机游戏、嬉闹等。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需告知店长,店长在考勤表上登记,休班、休假应书面写休班、休假条,休班时间按超市规定与内部员工休班制度一样(休班条必须由庞经理签字与超市经理签字);特殊外赁区员工如生肉柜组,销售完商品后,如提货等事宜,应告知店长,需由店长同意后方可离店处罚金额:50元—200元
8、超市内部货架牌面,除超市内柜组人员,其他人无权更改牌面,如发现供应商或促销人员私自更改的。予以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9、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应树立超市整体形象,坚持站姿,久坐3分钟以上者,超市经理将予以处罚。超市经理不重视的,巡店经理如发现,超市经理共同予以处罚。处罚金额:50元—200元
四、超市后台微机管理员:
1、严格按照配送中心的直配单或配送中心出示的货源数量单据点货,严格检查进入超市商品的质量(包装情景、生产日期、保质期)。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当天收到的直配单必须当天入账,新商品到超市必须及时接收新商品信息和打印出标价签。处罚金额:50元—200元
五、夜间值班人员
1、超市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每一天晚上八点之前到超市,由超市经未经配送中心通知,不允许私自退货,如发现罚款50元-200元。每一天结账完毕后必须上传数据,如工作不到位罚款20元-100元。理点名;如出现迟到现象罚款20元—100元。
2、夜间值班人员到达自我所值班地点之后不准再离开。如擅自离开罚款100元。
3、夜间值班人在值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准带自我的朋友进入值班地点,值班期间不准睡觉,出现重大人为问题,后果自负并罚款200元。
作为一名超市员工,必须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为出发点,以方便顾客为宗旨,本着对超市兢兢业业工作,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态度,凡是本超市服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服务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由本超市统一订制的工服。不能妆容夸张;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发;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下班时间没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员工与员工之间互相监督,举报各种违纪行为,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20-100元奖励。员工不得私自带包入卖场内,下班不得夹带卖场内任何物品出门,不得偷吃偷拿卖场内任何物品。
3.爱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发现损坏根据产品的价值赔偿;不能乱写乱涂,尤其不能在产品和标价签上、货架等处乱写乱画,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4.要勤俭节俭。不能浪费水、电、胶带及散装物品和包装散称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区域必须关灯、关秤、关水。
5.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6.临期产品提前下架问题: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规定下架临期产品,发现过期导致货物不能及时退换出去,该区域服务员承担全部职责,自我将过期产品买走。
7.货物的摆设要整齐,产品要干净,日期要新鲜,摆货规则: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价位,同等类别摆在一齐,纵向摆货,新货破损或包装漏气,日期临近不新鲜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店长,产品销售后要及时向移动和补加货架上库存的货。
8.称散货时要认真查看plu号,不能出错,员工对自我区域的物品价格、位置要清楚,顾客询问物价时要如实回答,无标价签应及时补上。
9.爱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财产,去卫生间必须登记,坚持卫生间里面整洁。
10.上班时间不得玩、打手机,不得聚在一齐高声谈笑;不得看报或杂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货架上;不得趴在柜台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货;上班时间不得购物;不得吃东西;仪态要大方,站姿要端庄。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11.对待顾客要热情,不得怠慢任何顾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斗殴等,员工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拉帮结派,不能争吵斗殴,发现一次双方同时开除。提成区域的服务员要互帮互助,不能没有素质的拉拢顾客,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12.顾客来换货,态度必须要好,凡是顾客换货,一律不准补票(不论服装换皮鞋;还是皮鞋换床品等)。发现有人补票,一次罚款30元。
13.员工要以超市的利益为先,不能做有损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说有损超市利益的话。服务员的会员卡一律不准借给顾客,提倡顾客主动办卡,告知顾客会员卡的好处和优惠政策。
14.各区服务员必须保管好各自区域的任何产品,盘点时,发现物品遗失或者被偷,此区域服务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平摊本产品的损失。
15.员工交接班时的主要任务是:搬货、擦货、整理货、整理标签等。其它时间以接待顾客为主,员工搬货、擦货时必须要细心自身的安全和货物的安全。货物损坏照价赔偿。
16.老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写申请报告,否则扣除合同保证金600元和最终一个月的工资,新员工到岗必须干满3个月方可辞职。如果1个月没干满者工资分文没有。如果干满1个月没干满5个月要离开者,扣除培训费300元。
17.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本月工资只能领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个月发工资时再发。
18.新员工试用期间不得请假,试用期如有不遵守卖场内以上规定或无法胜任卖场内的工作,即不被录用,立即辞退。
19.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我负担,一单投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景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
超市管理制度 14
一、建立捐赠物品进、出明细帐,严格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并由管理员具体负责,每天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二、爱心超市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居民的捐赠。社会捐赠的物品一律登记入账,单位捐赠需出具收据。
三、设立物品发放明细账,发放的物品须由领取人签字。
四、认真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严禁私分、调换和挪用物品。
五、每月核对物品数量并及时上报街道办公室,各类明细账目及单据保存完整,及时归档。
六、每月向居民和社区单位张榜公示一次捐赠情况,主动接受捐赠单位和居民的监督。
八、爱心超市采取专户专人管理,出售捐赠物资收入用于超市用转,不得转借他用。
九、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加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严防火警和盗窃事故发生。
超市管理制度 15
一、工作态度
1.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坚持自我良好的职业形象,坚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忙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坚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五、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六、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景,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我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职责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七、收银员
1.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我收款。
3.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我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八、卫生
1.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九、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景。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十、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我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 一、店面员工工作程序
1、更换工作服,佩戴工牌,打卡签到。
2、参加班前会,了解公司的规章,信息以及面临的问题。
3、进入工作现场,各部门分配工作。
4、清理自我负责区域的卫生。
5、逐一检查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6、整理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7、准备好足够的购物车,购物篮及相关工具。
8、微笑服务,隔三米向顾客问好。
9、同事之间协调工作,轮换工作。
10、不断整理货架,补充商品。
11、将散放与各区域的商品归回原位。
12、处理破损索赔商品。
13、做好楼面卫生。
14、做好交接班记录。
15、夜班员工,工作分派。
二、商品布置,陈列,销售
1、一般商品的陈列
(1)分类清晰。
(2)价格从高至低顺序排列。
(3)高价商品放在主信道附近。
(4)展示面统一,整齐。
(5)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2、新奇商品的布置
(1)整个货架或几个卡板布置同一促销商品。
(2)商品交叉布置。
(3)连续进行为时几周的专销货展销。
3、货架头商品布置
(1)销售量很大的商品。
(2)新奇商品。
(3)销售呈上升趋势的商品。
(4)季节性商品。
4、店内商品补充
(1)将较少卡板上的商品移到较多卡板上。
(2)一种商品快售完,且存货不多,则安排其它商品。
(3)热门商品在收货后应尽快陈列出来。
(4)应尽量节省人力,时间。
5、店面整理
(1)随时保证店面干净,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了解哪些商品已很多销售,哪些已无存货。
(3)哪些商品须添加或调货。
(4)扔掉空箱,整平商品表面一层(先进先出原则)。
(5)错置商品的收集。
(2)商品的计算机库存显示为负数,但店内仍有该商品在销售。
(3)商品无销售报告。
6、破损控制
(1)不要将商品扔至垃圾堆或压在卡板下。
(2)扔掉的商品需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验收,陈列,温度,保险)。
7、退货给供货商
(1)商品滞销或过季,供货商应同意将有关商品退货。
(2)程序:1)退货商品送至索赔办。2)楼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8、相关标准
(1)卡板使用标准:1)不得有破损的卡板上至店面。2)横梁坚固,不破损摇晃。3)坚持干净不得将卡板站立放置或在卡板上站立。
(2)货架头的标准:1)货架头60%布置新奇商品,40%布置很多畅销上官。2)同类商品不应放在相邻货架头。3)时刻坚持丰满且整洁。
(3)清洁标准:1)全部售货区域坚持干净,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无灰尘,垃圾及其它残破的东西。2)所有货架及商品都不能有灰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