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知识

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知识

发布于:2020-11-04 03:11:46 作者:

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知识

  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知识有哪些呢?你是否也很想知道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知识

  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知识

  全面两孩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依法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办理生育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给予一定的特别扶助金。

  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优待奖励补助办法。

  关爱女孩,打击两非

  “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旨在扭转长期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消除性别歧视。使广大群众树立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有效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禁止歧视、遗弃、虐待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

  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提交婚育证明。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对于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夫妇,均可免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每个孩次检查一次。

  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不再强制实施结扎措施,由群众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但上环结扎作为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如果群众自主自愿选择的,卫生计生部门将继续提供优质服务。已婚育龄妇女可在任何一个免费药具发放点领取自己需要的安全、有效、适用的免费避孕药具;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baisebaisebaise@yeah.net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标签: 教育

相关文章

评论

发表评论